企业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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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载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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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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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法兰
陆法兰 主席
72岁,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起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主席,并分别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亦为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集团联席董事总经理兼集团财务董事、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Australia) Limited(「HTAL」)之主席、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TPG Telecom Limited之非执行董事、Cenovus Energy Inc.之董事,以及HTAL、港灯电力投资之受托人-经理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及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之替任董事。彼曾任PT Indosat Tbk之监事。彼拥有近40年法律、环球融资与风险管理经验,并于监督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与内部监管制度,以及可持续发展事宜及相关风险方面拥有丰富专业知识。彼亦为若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之董事。陆法兰先生持有文学硕士学位及民事法学士学位,并为加拿大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大律师公会及律师公会会员。
-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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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猛
(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
杨国猛 执行董事
59岁,自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为本公司之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在加入本公司前,彼曾出任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及中华关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首席执行官;该等公司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之周凯旋女士及Cranwood Company Limited所控制。之前,杨先生于悉尼、墨尔本及香港的Mckinsey & Company, Inc.工作超过6年,主要为电讯、电子及电子商务业界,制订业务发展策略及提供企业改造和营运管理等方面的顾问服务。杨先生曾出任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策略总监,并于通用电力担任业务发展、销售及市场推广等管理职位。彼持有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颁发之电机工程学士学位和电机及计算机工程硕士学位。
-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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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薇
张培薇 非执行董事
74岁,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彼持有纽约市Hunter College文科学士学位。彼于指导中国大陆业务发展有多年经验。彼曾任北京东城区政协委员及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之董事。张女士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之Cranwood Company Limited、Schumann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Handel International Limited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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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王佩玲
李王佩玲 非执行董事
75岁,于二〇〇四年八月调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于二〇〇〇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彼为执业律师,并为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之资深会员。彼持有伦敦大学之伦敦大学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被颁授伦敦大学学院之荣誉院士。彼曾任多项公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非执行董事。彼亦现任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述之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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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正治
沙正治 独立非执行董事
74岁,于二〇〇〇年五月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彼自二〇〇四年八月四日起被调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彼曾于多家互联网业务相关公司出任要职。彼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起,出任Spring Creek Ventures的合伙人,专责互联网及宽带网络资源公司之初期投资及业务咨询工作。现时,彼为多间新成立之公司之董事会成员(包括Appstream、Armorize、E21、LiveABC、Optoplex及Mediostream)。彼亦曾任Sina.com之行政总裁。在此之前,彼曾任Netscape Communications贸易方案部高级副总裁,并曾于Actra Business Systems、Oracle的UNIX 产品部及Wyse Technology先进系统部担任高层职位。彼持有柏克莱加州大学电子工程及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Santa Clara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台湾大学电子工程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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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伟
方志伟 独立非执行董事
67岁,自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成员,并自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主席。彼亦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方博士于二〇六年至二〇一一年担任香港总商会(「总商会」)总裁。于加入总商会前,彼出任香港政府公务员超过25年,曾担任多个香港政府高级职位。方博士长期参与公共服务,提供营运及制订政策方面之专业知识。方博士自二〇一三年十二月起获委任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港灯电力投资与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3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博士现为港灯电力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董事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董事。方博士自二〇二〇年二月起担任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〇一二年十二月至二〇一四年一月为联交所上市公司电能实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其亦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为主要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于二〇一九年一月至二〇二二年八月为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新华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5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方博士为香港大学经管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及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方博士于一九七八年十一月获香港大学颁发经济及工商管理社会科学学士学位、于二〇〇七年四月获香港科技大学颁发科技管理硕士(环球物流管理学)学位、于二〇〇九年五月获纽约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颁发环球金融理学硕士学位,及分别于二〇一七年及二〇二〇年获香港城市大学颁发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及哲学博士学位。 -
陈子亮
陈子亮 独立非执行董事
77岁,自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起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自二〇二四年五月起担任和记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二〇一一年十二月退休前一直出任香港大华银行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彼为资深银行家,于商业及投资银行方面累积近40年经验。陈先生于二〇一一年二月至二〇二三年七月为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于新加坡上市的和记港口控股信托的托管人— 经理)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〇一四年五月至二〇一七年九月为约翰内斯堡上市公司Sibanye Gold Limited(其美国预托证券于纽约交易所买卖)之非执行董事。彼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二〇一七年四月为Noble Group Limited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二〇一一年十月至二〇一七年九月为香港上市公司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现为华富建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曾为道尔顿基金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慈善机构,为香港道尔顿学校(一间非牟利小学)赞助团体。彼亦为建基北京及上海的基金管理公司Long March Capital Limited 的高级顾问,该公司与领先中国机构合伙经营。彼曾任The Hour Glass (HK) Limited 的主席(非执行董事)。彼持有伦敦大学理学(经济)荣誉学士衔以及利物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衔,并为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
- 替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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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启明
黎启明 替任董事
71岁,自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起为陆法兰先生(主席)之替任董事,并分别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陆法兰先生之替任成员。彼为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长和」)之执行董事兼集团联席董事总经理、和记港口信托之托管人-经理 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之主席及非执行董事、和记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替任董事、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Limited 之董事及替任董事,以及PT Duta Intidaya Tbk之监事。彼亦为若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之董事。彼于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间曾任长和集团旗下零售部门屈臣氏集团之财务董事兼营运总监,并于一九九八年至二〇〇〇年期间担任和记黄埔有限公司(曾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直至二O一五年六月被私有化) 旗下前酒店业务海逸酒店管理集团之集团董事总经理。黎先生在不同行业具有逾四十年管理经验。彼持有理学(荣誉)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
59岁,自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为本公司之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
在加入本公司前,彼曾出任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及中华关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首席执行官;该等公司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之周凯旋女士及Cranwood Company Limited所控制。
之前,杨先生于悉尼、墨尔本及香港的Mckinsey & Company, Inc.工作超过6年,主要为电讯、电子及电子商务业界,制订业务发展策略及提供企业改造和营运管理等方面的顾问服务。杨先生曾出任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策略总监,并于通用电力担任业务发展、销售及市场推广等管理职位。彼持有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颁发之电机工程学士学位和电机及计算机工程硕士学位。